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閱讀心得寫作比賽辦法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行政會報制定公布
壹、 實施依據:
一、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書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辦法。
二、 本校中長程計畫「閱讀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貳、 實施目的:
一、 型塑學生優良閱讀風氣,培養校園良好讀書風氣。
二、 提倡並鼓勵學生進行閱讀、分享,奠定「讀」與「寫」結合的基礎。
三、 累積學生因應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之實力與成果。
四、 透過校內競賽機制控管參賽作品數量,擇優參加「全國高中讀書心得寫作比賽」。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圖書館
二、 協辦單位:國文科暨高中部各班導師。
肆、 參賽對象:本校高中部全體學生。
伍、 實施期程:
一、 上學期:依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時程暨本校暑假行事曆訂定之。
二、 下學期:依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時程暨本校寒假行事曆訂定之。
陸、 競賽方式:
一、 寒、暑假前發給高中部各班學生「閱讀心得學習單」,學生利用寒、暑假期間完成乙篇。
二、 第一階段評選:於開學後由各班國文老師先評選出每班至少3篇優良作品繳至圖書館彙整。
三、 第二階段評選:邀請國文老師評選由各班遴選出的優良作品,再評選擇優參加全國高中閱讀心得寫作比賽。
柒、 競賽規則
一、 閱書心得寫作格式及範例,請參閱「閱讀心得學習單」格式書寫,如附件一。
二、 閱讀書目:可自由選擇圖書閱讀。
三、 每位學生僅能投稿一篇作品,每篇作品需為單一作者,不接受聯名投稿。
捌、 評審方式:截稿後由圖書館邀請國文科教師評選符合比賽規定之作品。附件二。
玖、 獎懲方式:
一、 每班評選優秀作品頒發獎狀暨給予嘉獎乙次以資鼓勵,並將代表學校參加全國閱書心得寫作比賽。
二、 依實際參賽作品程度表現,名次可從缺。
三、 未繳交「閱讀心得學習單」,給予警告乙支。
四、 作品涉及抄襲者,一經查驗、檢舉,且經查證屬實,將依校規議處,並永久停權。
拾、本實施計畫經行政會報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