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羅浮高中班級書箱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11年1月日圖書館委員會會議制定公布
一、目的:鼓勵學生養成閱讀習慣、拓展知識領域、建立班級讀書風氣。
二、圖書來源:
(一)由圖書館統一將圖書放置教室,不隨班級搬遷。
(二)圖書書目由圖書館推薦並分配至各班供師生閱讀使用。
三、管理方式:
(一)班級圖書附有圖書書目清單及借閱記錄簿,各班級圖書借用及管理由導師指定專責同學負責。
(二)班級圖書於上學期間均開放同學自由閱讀,但上課時間嚴禁同學私下閱讀(老師指定不在此限)。
(三)如需放學後借閱,須向負責同學登記,每人每次限借閱一本,期限為一星期,如有遺失或污損,由借閱者負賠償責任。
(四)負責同學於每日放學前清點一次班級圖書是否有破損或遺失。若因班級保管不當,以致圖書污損或遺失,由該班級負賠償責任。(請自行購買相同書籍賠償)
(六)期末由圖書館收回各班圖書櫃並進行盤點,依教室搬遷時程移交給下一班級使用。
四、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並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